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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人员行为 推动企业发展——华苑置业公司开展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培训

时间:2024-07-11 来源:综合办公室

7月9日下午,为促进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、依法治企,促进国有企业六类监察人员依法履职、廉洁从业,保障国有企业健康发展,华苑置业党总支诚邀天津辰一律师事务所孟宪忠律师开展企业内训,集中解读即将于9月1日颁布实施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,全体党员干部、非党员中层,以及相关工程采购、资产管理、出纳、内部审计等42人参加本次培训。

孟律师从《条例》制定背景、总体思路、主要内容和具体条文四个部分展开详细讲解,引导参训人员理解和掌握《条例》中的各项规定,包括处分的原则、对象、种类、违法行为、程序和监督等内容。深入浅出解读《条例》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贯穿始终,充分体现贯彻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方针方略,纵深推进国有企业反腐败斗争的战略部署,既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划定行为底线,又要求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单位加强日常监督,对违法行为坚决查处、严肃追责,强化震慑效应,不断释放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。

大家纷纷表示,本次培训是在新时代背景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普及新法学习,进一步提升大家的法治素养,推动全员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意识强化。一是有助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规范管理行为,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避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。二是有助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树立法治观念、提升法治意识,更加清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,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感。三是有助于保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,确保处分时有明确的依据和程序,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四是有助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支持企业的战略目标,促进企业健康、可持续发展。五是有助于建立健全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制约机制,规范处分程序,保障复核申诉和纠正纠偏等制度的实施,从而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。六是有助于国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管理人队伍,提升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,明晰所肩负的责任,守正创新、担当作为,学以致用到工作实践中,助力企业合规建设和健康发展。